县城管局关于2025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的公告

时间:2025-03-24 来源:农安县融媒体中心

春风和煦,清明将至。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移风易俗,净化城市环境,现将“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祭祀用品,不得占道经营。

二、禁止超范围经营和店外经营销售各类殡葬祭祀用品。

三、严禁在县城规划区域内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物品。

四、大力提倡用鲜花替换烧纸等文明祭祀方式。

五、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其自行整改,对劝阻无效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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