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公告

时间:2024-04-01 来源:农安县融媒体中心


 为深入做好农安县档案工作,更全面准确地记录农安县发展的历史,完善馆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关于记录农安各个历史时期发展的重要档案资料、实物等,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次档案征集时间从即日起。

二、征集范围

 征集内容主要是建国前的各个历史时期和建国后的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等方面的。

 征集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学校、海内外友人及民间个人的档案资料。

 其载体形式是文字报表、照片、音像、图纸、著作、笔记、日记、书信、讲话稿、题词、传记、回忆录、志书、年谱、家谱、票证、证章、奖牌、契约、地图、小报等实物。

三、征集方式

 以无偿捐赠、寄存的方式征集。

(一)无偿捐赠:对国家和社会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档案所有人可直接向农安县档案馆捐赠。凡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经过鉴定后由档案馆保存。

(二)寄存: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赠的,经所有者同意后,也可以用寄存的方式在档案馆保存。

(三)所有权:捐赠的档案资料所有权归国家;寄存的档案资料所有权归寄存者。

四、说明事项

(一)凡向本馆无偿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二)农安县档案馆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三)捐赠的档案资料需经农安县档案馆鉴定小组鉴定后,具有保存价值的方可进馆保存。

(四)有捐赠和寄存意愿的档案所有者可到农安县档案馆办理捐赠事项,也可采用电话、信函的方式沟通协商,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怀坤  

联系电话:13159513230                 


农安县档案馆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