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垄土地引纠纷 耐心调解化干戈
时间:2023-08-03
来源: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分地的时候就是12垄。我现在也是种12垄地,我没侵占任何人的土地。”近日,农安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侵占纠纷案件,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葛。王某与唐某同为哈拉海镇某村四组村民,二人土地相邻,因王某土地位于四组村民和五组村民的边界处,在今年耕种滚地瓣时,王某本应该向右滚地瓣,但由于右侧是五组村民的土地,王某不能侵占五组的土地,同时自己的12垄土地也不能少,因此,王某没有让出本应今年由唐某耕种的临界一垄土地,而是选择了继续耕种,导致唐某无形之中少耕种了一垄。二人因为一垄土地而引发剧烈的争吵,多次商议无果后最终双方为此对簿公堂。哈拉海人民法庭庭长徐成信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是同村关系,为不伤及两家情谊,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为原则,优先考虑以调解方式化解该案,在对案情进行深入研判后,第一时间召集双方当事人以及该村小队长来到法庭进行调解。徐成信从法律、政策、情理方面入手,不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耐心疏导下,王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正确,双方当事人放下恩怨,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将与唐某边界的土地今年交回唐某耕种,明年按照滚地瓣的惯例再由王某继续耕种,两家之间的纠纷就此了结。
下一步工作中,农安法院将继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促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哨垒作用,加强涉农纠纷源头化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弘扬法治能量 传播法治声音来源:哈拉海人民法庭 | 编辑:陈明珠
初审:陶星宇 高子超 | 复审:万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