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现解除以下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取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公告名单如下:
1、农安县北方康复药店
2、农安县吉佳药店
3、吉林省显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鑫翔分公司
4、农安县伟华医药有限公司
农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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