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总方针,充分发挥政府消费券的刺激市场、撬动消费的作用,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低碳、绿色、智能、时尚家电消费新需求。农安县政府决定利用春节前“1˙8消费节”有力时机,在全县范围内面向所有在农人员(含域外来农人员)发放2024年家电电子消费券,仅限县域限额以上统计在库的家电零售企业消费使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名称
乐迎1·8 家电大惠购
二
活动时间
总体时间为:2024年1月8日--1月19日,共发放4轮次,具体为:
1月8日9:00开始第一轮抽奖,1月10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系统自动收回到奖池;
1月11日9:00开始第二轮抽奖,1月13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系统自动收回到奖池;
1月14日9:00开始第三轮抽奖,1月16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系统自动收回到奖池;
1月17日9:00开始第四轮抽奖,1月19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返还财政或转作下一轮消费券促消费活动资金使用。
三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农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工信局
协办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农安县古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农安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运营商)。
四
资金预算
本次家电下乡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政府共投入消费券资金80万元,同时企业配套一定的促消费让利优惠资金。
五
消费券发放范围及主体门类
(一)消费券投放范围
全体在农人员(包括域外来农人员)。
(二)参加活动主体范围
消费券发放范围:全县统计在库限额以上家电零售企业(农安欧亚、欧菲斯办公伙伴,仅限自营及联营部分使用,华生交电自愿退出本次家电促消费活动)。
(三)参与活动企业门类
全县统计在库限额以上家电零售企业。
六
活动事项
(一)金额设置和发放数量设置
本次发放消费券投放资金总额为80万元,设置3种面额,分别是1,000元400张、500元600张、200元500张,共投放 1500张。
(二)申领方式
在农人员可通过微信关注“幸福农安”公众号或“农安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公众号,进入幸运大转盘首页,点击“家电”,输入姓名、手机号、验证码进行绑定。抽奖开始时点击抽奖,弹出幸运大转盘,点击幸运大转盘“抽奖”进行领取。
(三)消费券使用方法
消费券使用限定使用门槛,消费金额至少为消费券金额5倍以上(含5倍)。例如:面额200元消费券的使用条件为消费达到1000元以上(含1000元)。消费券发放后即时生效,发放的消费券有效期为3天,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消费券金额滚入消费券资金池。消费者可在“幸福农安”或“农安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公众号“我的消费券”查看电子消费券抽取情况,到指定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电子消费券,由商家在后台确认消费者电子消费券,并根据实际填写消费种类和拉动消费的金额,电子消费券在指定消费场所十足抵用,不可以进行转让或叠加使用,每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的使用不影响同时享受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200元和500元额度需商家在后台上传消费者购买的家电商品的转账凭证和购物小票,原则不得现金支付;1000元额度消费券在上传转账凭证号和购物小票的同时,需商家在指定位置作为背景拍摄消费者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并上传,确保抽取奖券和使用奖券为同一人,原则不得现金支付。
七
注意事项
1.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2.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做好现场安全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确保消费安全。
3.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消费券资金自动收回到奖池。退款时要将与消费券有关的商品全部退还商家,实际消费金额退还消费者。
4.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5.咨询电话:
0431—83361091
特此公告,望周知!
农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农安县“乐迎1·8 家电大惠购”家电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
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农安路中段
联系人:唐玲玲 13404389975 1.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欧亚商贸物流中心
2.农安县欧菲斯办公伙伴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
联系人:李海南 1594403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