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时间:2023-12-25 来源:农安县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促进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限,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就县城和各乡镇城市管理执法区域公告如下:

  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按照农编字〔2014〕69号文件要求,农安县县城规划区域内(东绕越线以西、滨河南路以北、西绕城线以东、兴农路以南)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全县各乡镇、各园区、洼中高农场等城市管理工作由当地城管部门具体负责,执法区域为本乡镇所辖行政区域。农安镇城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以内、县城规划区以外的城市管理工作。

全县各城市管理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城管工作,严禁跨区域违规执法。




农安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