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纪念“九•一八”事变,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警示民众居安思危、勿忘国耻。农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23年9月18日9时 18分至9时41分试鸣全县防空警报。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防空警报鸣响停期间,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农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