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安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清查发现存在个人从单位(原农安县乡镇企业局、原农安县物资局)借款未归还的情况,请以下事涉人员本人或亲友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农安县商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归还借款:
一、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农安县乡镇企业局职工:李贵金、王晓华、刘焕、张敏、夏洪德、于永安、郜岩;
原农安县巴吉垒政府企业办职工:王继福;
原农安县乡镇企业局下属企业职工:苏伦德、王淑荣、于耀清、王德林、丁北莱、张有福。
二、农安县商业管理服务中心
原农安县物资局下属企业职工张树良、胡喜春。
以上人员中如有已经去世的,请亲友将死亡证明复印件送交现单位。
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农安县兴华路325号(县委东侧原政务大厅五楼)
电话:0431-83220871
农安县商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农安县兴华路1677号(县人大一楼)
电话:0431-83227822
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