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伊通河重点段治理工程经国家批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高培厚、塌岸治理等项内容,因项目建设征地需要,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坟墓限期迁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农安镇南关村、北关村、前唐村、前锋村沿伊通河堤防及伊通河沿岸。
二、迁坟时间。自2023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17:00时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三、补助标准。每座坟迁移补助1500元,合葬墓每座坟迁移补助3000元。
请建设范围内需迁坟墓坟主的亲属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与农安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伊通河项目部联系办理迁坟手续,逾期不迁移的坟墓视为无主坟,将统一平坟处理。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农安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伊通河项目部(县水利局院内)
联系人:郑国军
联系电话:18943958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