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吉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农安县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未办理领取经济补偿金和社保垫付返还款手续的职工,尽快到县企改办(宝塔街道办事处二楼)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农安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二O年十二月三日
农安牧原招聘啦
01:14
小小龙葵作用大 浑身是宝...
03:50
深入基层 热在群众——我...
01:26
本周天气晴冷干燥 周五小...
01:46
鲍家干豆腐:传统工艺打造...
01:05
农安县开展“古韵黄龙府 ...
01:11
兴农街道组织开展青年干部...
农安新闻
视频新闻
广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