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小区封闭管理和居民出行管控的公告

时间:2020-02-05 来源:农安广播电视台


关于实行小区封闭管理和居民出行管控的公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要求, 经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决定从2月6日零时起, 在农安县城区范围内实行小区封闭管理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县城内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各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口, 供居民出入, 其余全部封闭, 并配备至少两名管理人员, 实行倒班制。居民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出,并严格进行登记备案。非本小区居民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并跟踪管控。

二、严格控制城区居民出行。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携带身份证上街采购生活物资, 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病就医、在农贸市场、商店、超市、药店和复工企业上班外, 不得外出。

三、外出采购人员要按规定落实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不要扎堆购物, 购物时要与别人保持1. 5米以上距离, 不许聚集聊天, 采购完生活物资即刻回家。回家后要勤洗手, 外罩要做好消毒或晾晒通风处理。

四、城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发挥带头作用, 管好自己、家人、亲属, 带动街坊邻居, 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五、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 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 不听从劝阻, 参与聚众闹事的, 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六、县直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 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 杜绝走亲访友, 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 自我防控, 以最大程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七、各乡镇、村参照执行。 

八、该公告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