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农安县城的公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为有效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疫情输入风险, 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经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决定对农安县城暂时采取外来人员(非农安县户籍、非常住人口的人员)禁入管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农安县城(环城公路以内区域)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返乡人员在登记确认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病症的前提下, 到指定地点隔离观察, 期满解除观察后方可回家。
三、确系因工作等原因须到农安县城的, 由相关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并派专人负责隔离观察, 隔离期满后经确认不属于疑似病例的, 方可回到工作岗位或到有关单位办事。
四、乡镇、村组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和核查登记后方可进入县城。
五、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发动城乡居民及时通知欲来农安走亲访友和办事的人员, 近期内不要前往农安县城。
六、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