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公告

时间:2020-01-27 来源:农安广播电视台

农安县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公告

          ( 2020年第 I 号)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1月25日,吉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农安县第一时间认真落实一级应急响应各项部署,为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根据一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全县停止举办各类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包括民俗活动、展览等群体性活动。停止剧场、影剧院等演出活动及其他人群聚集活动,全县所有节庆活动全部暂停举办。婚丧宴请、宗教集会、同学聚会、生日聚会和家庭聚会等活动全部暂停举办。

二、跨省公路客运车辆全部暂停营运。

三、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电影院、公园、景区等全部公共活动场所暂时关闭。网吧、酒吧、KTV、舞厅、棋牌室等人员密集型服务娱乐场所全部暂时关停。

四、各类学校活动和教育培训活动全面停止。

五、近期从武汉等重点地区返农、来农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必须主动向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报告健康情况、接受健康管理,严禁到人员密集场所。

六、所有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或有关机构采取医学隔离措施,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隔离。

七、在疫情存续期,个人要做好防护,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多的地方,到公共场所要戴口罩,禁止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探亲访友。

八、实施交通检疫,在车站等重点场所设置体温检测设施设备,进行体温检测,并加强通风消毒,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加强对公路客车、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教育培训,规范做好司机防护工作;公路客车、公交车和出租车每天必须经过消毒杀菌处理后方可上路载客。公路客车、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拉乘从武汉疫区返农、来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疫病防控机构报告。

九、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贩运、交易、捕杀行为。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暂时取缔活禽、海鲜市场交易活动。

十、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返农人员、外来人员不登记、不报告行为,坚决阻断传染源,用实际行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监督举报电话:0431-83273184/83276574。

十一、在疫情存续期,凡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