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公告

时间:2020-01-06 来源:农安广播电视台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202016日县政府会议决定,现就近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院治疗及办理社会保障卡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县域内城乡成年居民每人缴纳参保费290元,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每人缴纳参保费20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由各级政府全额资助,不需个人缴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成年人每人缴纳参保费20元,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不需个人缴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成年人每人缴纳参保费20元,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不需个人缴费。集中缴费截止时间2020115日。

二、近期准备去省市定点医院住院的城乡居民患者,可先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然后持卡到省市医院治疗;近期准备到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城乡居民,暂时可不用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域内医院住院治疗,先行自费入院,待医院网络系统接通后再按规定结账报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账时个人只承担总费用的10%

三、已经通过各家银行网点、手机微信、税务APP平台和POS机缴纳参保费的城乡居民,暂时可不用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领取缴费证明或收据,由县税务局以村或社区为单位,每两天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情况向辖区内城乡居民公示一次,确认每位城乡居民是否缴费。

四、患有慢病的城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直接到县域内公立定点医院就诊开药,按规定办理慢病手册,结账时个人只需缴纳总医药费的20%部分。其他城乡居民慢病患者可直接到辖区内公立定点医院办理慢病手册,就诊开药,个人先垫付医药费,待医院网络平台接通后再按规定给予报销。

特此通告!



农安县人民政府

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