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时间:2019-12-26 来源:农安广播电视台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省医保、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县政府部署,从现在起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一、集中缴费时间:自2019年12月24日开始至2020年1月15日止。

二、缴费标准:具有农安县户籍或在农安县域内长期居住的成年人年缴费290元,18周岁以下居民及学生、儿童年缴费200元。年龄的确认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全额资助。

三、缴费方式:以集中缴费为主,即原新农合新参保及续保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村代收,将参保信息和缴纳保费集中上报。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域内除北银村镇银行以外的各银行网点进行缴费,也可本人使用微信转账、登录吉林税务APP、POS机进行缴费。

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确认由县税务局在村委会发布缴费公示。缴费人员也可到县政务中心四楼税务社保管理窗口打印缴费收据。望广大城乡居民周知。

 

 


农安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