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5-05-21 来源:农安县融媒体中心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合隆镇兴政南路连锁店

(编码:P22012201388)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农安县黄龙路第二连锁店

(编码:P2201220192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农安县春济大药房

(编码:P22012205072)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对于以上医药机构,经过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研究决定,并向医疗保障局报备申请公示,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资格,并在“省级经办系统”中终止以上机构所有待遇权限。

特此公告。




农安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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