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我县遭遇持续性强降雨导致我县滨水生态园、龙潭公园等水位上涨,超警戒水位。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防汛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告知如下:
1.禁止在河道内从事水面作业、游泳、捕鱼、钓鱼等活动;
2.禁止在河道附近野炊、露营;
3.禁止在河道附近开垦种菜、种庄稼;
4.禁止在河道内倾倒垃圾、取土、砍伐树木;
5.禁止无关车辆擅自在河道附近行驶、停放;
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一经发现违反汛期相关规定进行垂钓、捕捞、游泳等涉水活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家庭幸福,请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及孩子的安全教育,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从我做起。
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