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汛期禁止垂钓等涉水活动的告知书

时间:2024-08-02 来源:农安县融媒体中心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我县遭遇持续性强降雨导致我县滨水生态园、龙潭公园等水位上涨,超警戒水位。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防汛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告知如下:


1.禁止在河道内从事水面作业、游泳、捕鱼、钓鱼等活动;

2.禁止在河道附近野炊、露营;

3.禁止在河道附近开垦种菜、种庄稼;

4.禁止在河道内倾倒垃圾、取土、砍伐树木;

5.禁止无关车辆擅自在河道附近行驶、停放;


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一经发现违反汛期相关规定进行垂钓、捕捞、游泳等涉水活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家庭幸福,请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及孩子的安全教育,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从我做起。


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