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黄龙艺术剧院三楼会议室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光、副主任张淑梅、宗喜洪、徐志刚出席会议,县法院院长苏洪涛、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国生,县监委会副主任王洪武,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环保局、县法院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财经委委员、法制委委员以及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由蔡光主持。
会议共有四项议程:
一、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解决“无籍房”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县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人事事项。会议经认真审议,决定任命刘鑫同志为农安县法院审判员并颁发任命书。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张柏春同志辞去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