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农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光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淑梅、宗喜洪、陈有德、徐志刚出席,县政府副县长刘生贵、胡超著,县法院院长苏洪涛、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国生及县监委会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共有三项议程:
一、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波罗湖退耕还湿还林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三、人事事项。会议认真审议,决定任命陈冬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免去:王波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程晓天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田旭发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孙茂春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张彦龙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县政府办公室、林业局和草原局、波罗湖管理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