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农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光、副主任张淑梅、宗喜洪、陈有德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焦明元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光主持会议。
会议共有三项议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姚建新同志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决定补选苏洪涛、张国生同志为县十八届人大代表。
三、人事事项。任命苏洪涛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张国生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接受姚建新同志辞去农安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辞呈、吕芃同志辞去农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辞呈。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缺时,需在副职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的规定,决定由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洪涛代理农安县法院院长职务、农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生代表农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县监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