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严格落实农安县公安局《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农安县社会治安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联合靠山派出所成功破获农安县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松花江吉林省段以及其所属的支流、湖泊、水泡等水域全面进入禁渔期。按照农安县公安局工作部署,为保护水产资源、切实维护水源生物的良好生存环境,5月17日凌晨2时,农安县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联合靠山派出所对饮马河靠山段进行巡查。巡查中民警发现有多艘渔船在江面使用禁止使用的渔具“地笼”非法捕捞水产品,因当时岸边光线较暗,且渔船在水中不利于抓捕工作,民警立即隐蔽在岸边伺机抓捕,在渔船靠岸将捕获的水产品卸下称重时,民警果断出击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三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丁某、迟某对其明知该水域属禁渔期禁止捕鱼的情况下,使用禁止使用的渔具“地笼”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等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现王某、丁某、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饮马河水质优异,鱼种类繁多,是松花江较大的一条支流,在天然水域内非法捕鱼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河域生态和水生物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有效的保护了生态环境,对生态环境犯罪的行为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