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刘金波副省长关于创建全国最安全省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减少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伤亡事故,2019年6月27日,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向“文明交通志愿者赠送头盔”活动。
此次活动得到了农安县新龙地产、茂丰肥业两家企业的大力支持赞助,购买了安全头盔758顶赠送给“文明交通志愿者”,车管所指导员闫峥嵘带领辅警与新龙地产、茂丰肥业两家企业负责人一同来到伏龙泉中队、巴吉垒中队、新民中队向“文明交通志愿者”发放安全头盔,并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伏龙泉文明交通志愿进行宣誓
新民文明交通志愿进行宣誓
闫峥嵘向巴吉垒文明交通志愿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志愿者们纷纷领取到头盔后共同进行“文明交通志愿宣誓”,增强大家的责任感使命感,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充分的发挥起来,倡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不断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为群众安全出行志愿服务,做文明交通志愿者。
此次活动,共发放安全头盔758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活动向全社会传递了满满的文明交通正能量。下阶段,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行为等惩治力度。
研究显示,驾乘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和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头部受伤,其中四分之三以上的致命伤发生在头部。但如果正确使用了安全头盔,就能有效减少头部伤害。
研究证实,对驾乘人而言,安全头盔可使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分别减少 63% 和 88%!
上面两起事故中,都是因为他们佩戴着它——一个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的头盔,才能幸免于难。在骑行时自觉佩戴头盔,是对自我安全负责的良好习惯!
头盔坏了可以换,
但是生命只有一次!
农安交警
审核:陈克明、李长富、谷洪生
编辑:李朋、刘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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