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17时许,在农安县合隆镇北青年路与合平路交汇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将母子二人撞倒后驾车逃逸,事故致孩子当场昏迷。
事件回顾:
单某抱着孩子单某伦(三岁)从185公交车上下车后由东向西过马路,当走到路口中间时,一辆由南向北向二轮摩托车将其撞倒,孩子当场昏迷,吴某在为其母子打车时,吴某驾驶摩托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侦逃中队中队长吴警官立即责成侦办小组带领王警官、苗警官等人侦办此案。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视频无果后。吴警官立即联系政宣中队中队长李警官,通过科技手段寻找肇事车辆,李警官立即指派工作人员配合侦逃中队侦破此案。
6月21日,根据科技手段提供的信息,民警再次对肇事车辆进行大量走访调,在合隆镇隆雨虹馆小区院内发现一辆悬挂农安L01***号黑色二轮摩托车具有重大嫌疑,并对嫌疑人吴某进行了控制。
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行询问,吴某供认其2019年6月20日17时许,驾驶农安L01***号黑色二轮摩托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吴某将被处以罚款2700元、20日拘留的处罚。
历时21个小时,单某母子被撞案成功侦破,农安交警给予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家属莫大的安慰,单某及家属对夜以续日不辞的侦破该案的全体民警、辅警深表感激之情。
肇事后两种情况进行责任对比
交通肇事逃逸后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构成犯罪的,按照以下标准追究刑事责任:
1.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3年以下或者拘役。
2.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逃逸后,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构成犯罪的,将终身禁驾。
四.逃逸后商业险不赔,仅获赔交强险。
五.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驾驶非机动车的,处一千元罚款;
2.驾驶机动车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3.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受伤的,处两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交通肇事未逃逸
一.负担相应责任
二.构成犯罪的,按照以下标准追究刑事责任: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3年以下或者拘役。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3年以下或者拘役。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或者拘役。
三.如构成犯罪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2年后可重新申领。
四.未逃逸获保险正常赔付。
五.仅对事故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拘留。
不管是开什么车,
请遵守交规,文明驾驶,
逃逸是解决不了事情的!
只会罪加一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藐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意请点
农安交警
审核:陈克明、李长富、谷洪生
编辑:李朋、刘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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